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通过封闭验收。
11月28日,由海关总署牵头的国家十部委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开展联合验收,并正式颁发验收合格证书。作为全国首个特殊类型区域,该区域将为我国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新的动力。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合作区”)于2024年2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总面积约为0.88平方公里,以G1503快速路为分界线划分为两个区块,其中东侧区域作为先行启动区,规划面积约为0.44平方公里。
作为国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国际商务合作区以推动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以及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针对特定封闭区域内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管理拓展到自然人管理,着力构建促进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打造集聚资源要素的新载体,成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支点。
自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以来,国际商务合作区紧扣《总体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体系优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从当前的发展态势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建设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上海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先行示范作用。这一区域的稳步发展,将为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注入新的动能,同时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据悉,国际商务合作区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上海在对外开放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其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条件,积极借鉴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统筹推进制度创新、功能培育、资源配置与服务保障等工作,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开放枢纽门户的新标杆,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以及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注入更强动力。 在我看来,此次验收不仅是对前期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有力推动。上海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理和政策优势,应继续深化制度创新,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真正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跨越,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