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星箭长空亮相,*ST亚太股价提前涨停,速读公告解读市场动向。
*ST亚太(000691.SZ)预重整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8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箭长空”)已被确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股价连续下跌三个交易日后,*ST亚太昨日出现涨停。与此同时,广州万顺近期持续增持*ST亚太股份,而大股东之间关于公司控制权的争议仍未明朗。 从市场反应来看,重整消息对股价形成短期提振,显示出投资者对*ST亚太未来恢复经营能力的期待。然而,重整背后的利益博弈和控制权之争仍需关注,尤其是大股东之间的分歧可能影响重整进程的稳定性。此外,星箭长空作为新引入的投资人,其后续是否能有效推动公司脱困,还需时间检验。整体而言,*ST亚太的重整之路虽有进展,但能否真正走出困境,仍面临诸多挑战。
重整投资人揭晓前股价异动
*ST亚太昨日发布公告,经过临时管理人的遴选,最终确定星箭长空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截至目前,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各方在重整协议具体内容上能否达成一致并顺利签署仍存在不确定性。
星箭长空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业务涵盖智能无人设备、惯性器件、惯导系统、卫星导航系统、车载光电系统、地面测控系统以及电光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根据天眼查信息,星箭长空是一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其加速度计、耳轴传感器、过载开关等多种产品已通过定型测试,正式投入装备使用。
蹊跷的是,在上述公告正式公布之前,*ST亚太股价止跌回升。
行情数据显示,9月3日-9月5日,*ST亚太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区间跌幅为14.26%。而截至9月8日收盘,*ST亚太涨停报收于6.12元,成交额6815.06万元,换手率达3.55%。收盘时,有近1.25万手封单在涨停板上,该股年内累计涨幅已达78.43%。
*ST亚太2020年通过收购临港亚诺化工51%的股权,将主业由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转至精细化工业务,同年业绩实现扭亏。但好景不长,2020年后公司业绩呈现下滑态势,2020年-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799万元、1620万元、139万元、-1.04亿元、-1.05亿元。
*ST亚太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480.9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股票简称自今年4月30日“披星戴帽”。
2025年7月10日,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亚太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理由是*ST亚太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自7月11日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清算组作为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同时要求相关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8月6日,截至8月15日,已有9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预重整投资方案,标志着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这一进展表明市场对相关项目的关注持续升温,也反映出潜在投资者对重整机会的积极态度。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此类举措有助于推动企业走出困境,恢复活力。
控制权争议
股价异动背后,广州万顺近期增持*ST亚太股份值得关注。根据过往公告,广州万顺拟在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过该计划未在增持期限届满前完成,股东大会同意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
截至9月5日,广州万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3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增持金额1599.9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目前尚未实施完毕。按广州万顺此前承诺的3000万元增持下限计算,目前完成进度约53%,剩余1400万元需在9月19日前完成。
记者注意到,*ST亚太与广州万顺还涉及与其他股东的仲裁事项,相关纠纷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此次仲裁事件反映出公司在股权结构和管理层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此类法律争议不仅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可能对投资者信心造成一定冲击。在资本市场日益规范的背景下,企业更应注重内部治理的透明与合规,避免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新的风险。
因*ST亚太与广州万顺及申请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称“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称“太华投资”)签署的《合作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存在争议,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目前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Wind显示,亚太矿业、太华投资、广州万顺均为*ST亚太前十大股东。
《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就借款、表决权委托、董事会改选和定向增发这四个事项进行合作,合作期限为3年。亚太矿业、太华投资(二者合称“申请人”)将其持有的对*ST亚太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相关约定,广州万顺实现对*ST亚太的控制权。
仲裁内容指出,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申请人将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是有限制的,并非无条件、无范围的授权。该委托必须符合《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仅限于协议中约定的合作事项,不得超出其规定的范畴。
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要求广州万顺在预重整、重整等相关程序中立即停止行使申请人所持有的全部5476万股*ST亚太股票对应的提案权、提名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ST亚太在公告中提示相关风险:本次仲裁涉及公司控制权问题,包括表决权的行使、预重整或重整过程中的决策权归属以及印章和证照的管理等关键事项,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决策的稳定性以及预重整或重整程序的推进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仲裁请求部分或全部得到支持,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